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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  旨:檢送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及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

      宿舍防疫管理指引」各1份,詳如說明。

說   明:

 一、依據教育部111112日臺教高()字第1112204712號函(諒達)及1111130日臺教高()字第1112205139

   函(諒達)續辦。

 二、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公布11227日起「0+7自主防疫指引調

   整」及11236日起教育部配合放寬各級學校校園室內戴口罩規定之防疫政策,教育部修正旨揭相關防疫指引規定

   ,調整重點說明如下:

  ()0+7自主防疫指引調整」:取消原入境當日或自主防疫第1天或匡列為接觸者當天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、以及

    外出須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之規範,改為「自主防疫期間如出現症狀再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」。

  ()校園室內戴口罩規定

   1、為利學校開學籌備工作、校園清潔消毒及觀察學生健康狀況,各大專校院將於11236日起比照指揮中心

     實施室內口罩鬆綁措施。

   2、校園室內環境配合指揮中心規範,實施「自主佩戴口罩」措施;惟校園內健康中心或公共運輸工具(如校車

     、接駁車)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,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。

   3、學校針對特定場域(如實驗室、工作室或餐廚等)或部分課程(如餐飲實作課、生化實驗課等),依其性質原

     本即自行訂有應佩戴口罩之規定。

   4、另學校考量教學需求,經與校內師生充分溝通取得共識後,可於具特殊性場域或授課有相關需求時,自行決

     定採佩戴口罩措施。

 三、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:

  ()一般大學:邱淑貞小姐(027736-6304

  ()技專校院:吳宗宜小姐(027736-577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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