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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單位辦理活動時,可參考下列指引,訂定活動防疫計畫:

一、衛生福利部109年11月29日修訂公布之「『COVID-19 (武漢肺炎)』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」。

二、教育部提供「教育單位防疫計畫檢核表」乙份,請大家辦理活動時自主檢核運用。此表為參考範例,各單位可依辦理活動之性質及需要,自行增加檢核項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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