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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  旨:檢送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及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
      宿舍防疫管理指引」各1份。
說   明:
 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6日臺教高(三)字第1112203706號函(諒達)及111年10月7日臺教高(三)字第1112204435號函(諒達)續辦。
 二、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111年10月24日公布同年11月7日起放寬之
   防疫政策,本部配合修正旨揭相關防疫指引規定,調整方向說明如下:
  (一)無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採「0+7自主防疫」。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,免
    居家隔離,均實施0+7自主防疫措施,自主防疫期間,如有症狀,不到校(班)上課、上班;自主防疫期間,
    如無症狀,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,可到校(班)上課、上班。
  (二)學校得視場域性質(如游泳池、室內各場館、餐廳、宿舍等)及活動需要,自行決定健康監測之方式(如體溫
    量測)。
 三、旨案相關修正QA,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綱(網址:https://cpd.moe.gov. tw/page_one.php?pltid=183)下載
   運用。
 四、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:
  (一)一般大學:邱淑貞小姐(02)7736-6304。
  (二)技專校院:王孟禎小姐(02)7736-6165。
正   本:各公私立大專校院
副   本: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、綜合規劃司、國際及兩岸教育司(均含附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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